2008年武鸣县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现已建成35个,网点属于一种合作组织,实行有偿服务,具备一定的服务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县农村能源生态办公室审批后成立。最近武鸣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已给每个网点配一辆沼肥汲运车,每辆价值16000元左右,这些车辆的所有权属国家,各网点经与县农村能源生态办公室签订管理使用协议后使用。
对此,我们认为,这些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较大,采取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办法,对车辆的保养、交通事故的处理、后续费用的支付不利。建议有关部门可采取网点购车补贴或配送车辆与购车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一能提高购买车辆的档次,二能提高车辆管理的积极性,三能减少后续费用的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