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南宁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7月15日至11月26日,对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地产集团)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轨道地产集团前身为南宁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22日,1993年更名为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11月并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更名为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16日更名为轨道地产集团。轨道地产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以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物业服务、工程设计等为主。轨道地产集团2018年末资产总计35.78亿元,负债合计17.0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72亿元。轨道地产集团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1.28亿元,净利润0.9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轨道地产集团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基本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基本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重大经营事项未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核准;部门间沟通不及时,导致部分租金收入核算不准确;未按期确认水费支出;未按规定核算营业外支出;下属子公司部分招投标工作管理不规范。
四、处理情况及建议
南宁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内部信息沟通管理、提高部门之间协作联动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等建议。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轨道地产集团通过调整账务处理、建立出租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结果由轨道地产集团向社会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